陕西省年底前农村五保集中供养达45%以上

21.04.2015  12:06

  按照《民政部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的通知》要求,去年陕西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陕西省“救急难”试点方案》,确定铜川市、碑林区、汉滨区、榆阳区、志丹县、汉台区等10个市(县、区)为首批试点单位。试点工作进展如何?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去年全省共实施直接医疗救助41.2万人次。

  2014年,我省在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随着“救急难”试点工作的推进,社会救助的整体效能大大提高。除直接实施医疗救助41.2万人次,临时救助也有16.4万户次。

  今年,我省将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以政府名义制定出台我省临时救助办法,推进“救急难”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加强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的衔接。年内低保等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

  同时,继续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年底前,农村五保集中供养能力达45%以上,及时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