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赴安徽、海南对《陕西省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条例》立法工作开展调研

29.10.2014  11:38

10月11日—17日,为制定《陕西省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条例》,陕西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鬲向前赴安徽、海南省实地考察调研了两省《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条例》的立法工作及实施情况。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张宝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副会长韩永安等一同参加立法调研。

立法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就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立法前期准备、立法过程、立法各方关注的主要内容和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地座谈。座谈中,大家一致认为,律师的权利保障说到底是对当事人权力的保障。对律师权力的限制是对公民权力的侵犯。律师地位的高低也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社会文明和法治环境的优劣。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是构建和谐司法、建设法治陕西的客观要求。目前,亟需出台我省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相关立法,有效保护律师的权利,最终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立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同时还要加强管理,不断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两省还就立法中未能规定的行政管理权下放、律师权力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及下一步我省立法提出很好的建议和意见。

来源:厅法制研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