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投资审批改革见成效
3月24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全省投资审批改革工作情况。
2013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陕西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深化投资审批改革作为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先手棋”和“当头炮”。
据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文波介绍,自陕西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成立以来,投资审批改革组认真落实协调小组工作部署,部门间加强配合与协作,持续转变管理的理念、职能、方式、作风,按照“放、管、服”三位一体的要求,加快推动投资审批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实现从微观向宏观、从审批向监管、从项目安排向制度供给、从单打独斗向纵横监管的转变,审批范围大幅缩小、权力大幅下放、程序明显简化、效率显著提升,进一步释放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陕西省围绕下放审批权限、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加强后续监管、提升服务水平、创新融资模式等方面,采取了系列重大举措。
积极下放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权限
2013年,陕西省政府将除国家有特殊规定以外的省级备案权限全部下放到市级政府。2014年、2015年,陕西省政府连续2次修订发布《陕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先后取消省级核准事项11项,下放省级核准事项22项,将95%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98%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并赋予县级政府部分核准权限。
改进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行为
按照简化手续、优化程序、限时办结、把审批变成服务的要求,2014年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陕西银监局印发了《关于改进规范投资项目核准行为加强协同监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简化了项目核准审查内容,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内容不再列入审查范围。
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
对省级设定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了银行贷款承诺等18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核准前置手续,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明确为核准前置条件的事项,由30多项精简至2项半,除少数重特大项目保留环评作为前置审批外,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两项前置。
加快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
按照陕西省政府要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建立监管联动机制,按照“谁承接、谁监管”的原则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等重点环节的监管,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方式强化监管手段,确保既放权到位、接住管好,又服务到位、监管有效。
积极创新投资管理方式
为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2015年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省政府工作安排,启动建设了信息共享、覆盖全省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组织开展前期调查研究工作,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全面梳理了省、市、县三级涉及投资项目的审批事项及申报材料清单,建立了分工明确、责权明晰的在线平台工作体系,涉及省市县2174个部门、7885个审批工作人员,全力以赴推进平台系统开发建设,并按期实现了与中央平台的对接。
两个多月来,陕西省在线平台运行基本平稳,截至3月20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累计上线项目2166个,项目数量居37个省(区、市)第7位,其中今年1月1日起申报、办理的项目1845个,涉及审批事项2057件;平台对外发布政策类信息60余条,访问超过1万人次。
积极鼓励吸引社会投资
去年以来,把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作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举措,制定了项目库、前期工作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府投资支持PPP等相关政策,建立了陕西省PPP项目库,目前已入库并向社会公开发布PPP项目584个、总投资5830亿元,社会资本已签约落地项目7个。
简政放权还在路上,制度改革仍是进行时,陕西省将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扩大改革战果,有效释放改革红利,激发促投资稳增长的内在动力,为加快建设“三个陕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