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推行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制度
03.11.2014 08:59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严查防范住房公积金中存在的违规挪用、骗提骗贷等现象,我省在全国率先推出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制度。日前,在对首批督察员展开的培训会上,11人受聘成为督察员。根据了解,这些受聘督察员对住房公积金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当熟悉,有住房公积金、财政、金融、审计等专业领域8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上岗后,他们的督察工作将主要围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和资金安全情况展开,包括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行管理和服务工作情况、挤占挪用和骗提骗贷等违法违规苗头和行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情况等。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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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2014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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