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06.10.2014  09:58
    9月30日下午,《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在西安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玮、副省长张道宏出席并讲话。

  黄玮指出,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在管理体制、监管措施和手段等方面有较大创新和突破。各级各部门要学习好条例,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宣传好条例,为条例实施持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执行好条例,为企业群众解决好有关环境权益和问题;要监督好条例,确保条例真正发挥作用。

  张道宏指出,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把放射性污染防治放在重要位置统筹谋划,加大资金投入,健全工作机制,夯实监管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环保部门要尽快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其他各级有关部门要真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记者齐小英见习记者甘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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