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旅游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召开

31.03.2016  08:05
 

  3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召开《陕西省旅游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东、副省长王莉霞出席会议并讲话。 

  安东指出,修订旅游条例是促进我省旅游业发展、进一步规范旅游活动的客观需要,是推进我省法治建设、维护法制统一的具体实践,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旅游业服务品质的重要举措,是发展丝绸之路新经济、促进融合发展,实现依法兴旅、治旅的具体体现,充分体现了中央和省委对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新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对旅游条例实施的监督检查,全面抓好旅游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王莉霞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省旅游业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好《条例》。要以《条例》为指导,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为圆满完成“十三五”旅游业发展目标开好头、起好步,为建设“三个陕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记者:董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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