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召开
26.09.2014 13:47
本文来源: 法制办
新修订的《陕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已于近日由娄勤俭省长签署省政府第178号令发布,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广泛宣传、全面贯彻这部规章,9月26日上午,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民政厅联合在西安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岳喜栋介绍了《办法》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省民政厅副厅长鲁锋就贯彻落实《办法》进行了安排部署。
信息公开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作为我国最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的运行是否公开,关乎村民的切身利益,关乎村民对自治制度的信任,也影响着社会的稳定。
《办法》共二十五条,对公开的原则、内容、程序、时间和形式,考核与惩治,民主评议,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追究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明确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遵循的原则,夯实了乡(镇)政府的职责,细化了村务公开的考核与奖惩,规范了民主评议的相关内容,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运用,增加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工作实施监督的职能。《办法》的出台,将使基层民主管理更加规范,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助推我省新农村建设驶入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司法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有关负责同志,人民日报陕西分社、新华社陕西分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陕西记者站、中新社陕西分社和陕西日报等10多家省内媒体及人民网等多家网络媒体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
(综合协调处)本文来源: 法制办
26.09.2014 13:47
西咸支队举行2018年政府专职消防员培训队结业典礼
3月31日上午,消防网
西咸消防助力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全面推行消防预先验收服务
为进一步优化新区营商环境,消防网
省厅第四考核组圆满完成铜川支队2017年度班子考核和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1月24日至26日,消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