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召开《陕西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办法》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

27.10.2015  18:29

 

 

发展航空服务业是我省建设内陆型开发开放高地和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迫切需求,也是我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战略选择。2015年,我办及时将《陕西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重点项目,组织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起草了立法草案。为了进一步加快《办法》的立法工作,增强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提高立法质量, 10月27日,我办在已经二次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又会同省交通运输厅、西部机场集团邀请省政府有关厅局、西北民航局、西北空管局和省政府法律顾问等召开了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对《办法》草案的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依据,适用范围和相关权利主体的确定、本省行政区域内民用运输机场的规划和建设,机场的安全、服务和运营管理,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规定进行了深入讨论。与会专家们认为,《办法》的制定,有利于把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建设成我国中心门户枢纽,有利于改善机场运行环境,有利于推动我省民航产业跨越式发展,实现建设航空强省的战略目标,对推动我省航空服务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法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