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17.09.2015  09:37

西安、宝鸡、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市环保局:

  为做好2016年我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根据环保部201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有关精神,我厅商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决定于近期举办2016年度我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暨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9月24日全天,9月23日14:00~18:00报到。

  二、会议地点

  陕西高速神州酒店(西安 环城东路南段9号,前台电话:029-83381234)

  三、会议内容

  (一)总结近几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通报2015年我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结果。

  (二)解读201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2016年我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介绍2016年我省实施方案。

  (三)介绍2015年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省级现场核查方案。

  (四)2016年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数据填报与审核软件培训。

  四、参加人员

  (一)各市环保局分管负责人。

  (二)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41个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财政局局长、环保局局长,以及县(区)环保局具体负责考核人员1人。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环保局负责通知本辖区相关人员参会,并以市为单位,将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回执表(见附件)于2015年9月18日前传真至省环保厅,并发送电子邮件。

  (二)各县(区)环保局具体负责考核人员需要携带笔记本电脑(运行环境:CPU2.0GHZ以上,内存500M以上,硬盘空间5GB以上;需安装Microsoft Office Word 2007及以上版本)。

  (三)参加培训人员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四)此文件可从省环保厅网站()/政府文件/省环保文件查阅或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

  省环保厅监测处  侯添  87292877  87294982(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暨培训会议回执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

附件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

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暨培训会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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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