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4.04.2015  15:06

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锅炉烟气脱硝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请示》(中油化陕神〔2015〕7号)和《关于锅炉烟气脱硫减排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请示》(中油化陕神〔2015〕8号)收悉。

  我厅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2014年12月2至5日现场勘查和监测结果,于3月20日对你公司脱硝改造项目及脱硫减排综合利用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和环保专项验收,认为脱硫脱硝系统运转正常,一、二期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最大浓度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标准限值要求,符合国家发改委和环保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号)的有关要求,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你公司要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杨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