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12.05.2015  14:24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陕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韩城市环保局:

  为加强我省环境监控网络与信息系统运行管理,推动监控平台数据交换共享与业务协同,更好地支撑和服务环保中心工作,根据省厅年度工作部署,拟由省厅领导带队、信息中心和专业运行维护保障机构的相关人员组成巡检组,对全省统一建设和运行的市县两级环保专网、监控平台进行现场巡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5月份重点对11个市级和陕北督查中心、韩城市的环保专网及监控平台进行全面巡检,同步在每个设区市抽检3个县级平台。

  9月份完成其余29个县级环保专网及监控平台的全面巡检,实现年度巡检全覆盖。

  具体到达各市县的时间,由各巡检组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巡检方式及重点内容

  (一)现场检查机房基础环境、网络安全环境运行情况;

  (二)现场核查省上统一配置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的应用及资产管理情况;

  (三)现场排除硬件设备、软件系统故障,视情更换常规的易损易耗故障配件;

  (四)现场对平台应用与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三、人员分组

  第一组: 由省环保厅副巡视员王文同志为组长、省厅信息中心主任郑永福同志为副组长,成员由省厅信息中心和专业运维机构的相关技术人员组成。

  负责对铜川、渭南、延安、榆林市级和所属县级,以及韩城市和陕北督查中心的环保专网及监控平台进行巡检。

  联络员:省厅信息中心王锋超  电话:18628527599

  第二组: 由省厅信息中心副主任张林、葛晗梅同志为组长、副组长,成员由省厅信息中心和专业运维机构的相关人员组成。

  联络员:省厅信息中心秦云岭  电话:18629503812

  负责对西安、宝鸡、咸阳、安康、汉中、商洛市级和所属县级,以及杨凌示范区的环保专网及监控平台进行巡检。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环保专网、监控平台现场巡检,以检促管、以检促用,是推进新常态下环境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环保局、陕北督查中心,要把保障监控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并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具体负责部门、专门人员全程参与现场巡检,保证巡检工作顺利进行。

  (二)确保巡检成效。 要通过现场巡检,全面摸清已建72个监控平台、环保专网的运行管理现状,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不漏环节、不留死角。运维巡检记录表一式五份,经巡检组组长、专业运维保障机构负责人、市县环保局指定人员现场签字确认后,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省上统一配置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资产清单,经市县环保局指定的专人现场核对、市级环保局确认盖章后,作为监控平台资产划拨的主要依据。

  (三)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 巡检人员食宿、交通费用由省厅信息中心和专业运维机构各自进行结算。现场排除故障、培训服务等不收取任何费用,更换常规易损易耗故障配件等费用,由省厅信息中心建立台账,从年度平台运维保障经费中统一支付。

  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环保局、陕北督查中心于5月15日前,将负责并全程参与监控平台巡检的单位名称、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报送至省厅信息中心。

  联系方式:省厅信息中心监控管理科    胡晓昱

  联系电话:029-85429320   13891891697

  传真电话:029-85429318      029-85429308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杨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