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4.07.2015  13:40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铜川照金电厂:

  你电厂《关于华能铜川照金电厂一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竣工验收的请示》(华能铜电生〔2015〕23号)收悉。

  我厅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2015年6月8日至9日现场勘查和监测结果,于6月29日对你电厂1号60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进行了现场检查和环保专项验收,认为废气中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2mg/m 3 、3.8mg/m 3 、11mg/m 3 ,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中表2规定的以气体为燃料的燃气轮机组排放标准的限值要求,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号)的有关要求,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你公司要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杨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