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10.08.2015  13:48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

  近日我省连续出现高温橙色预警,全省大部分地区都出现了37度以上高温,为了确保高温期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高温期危险废物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要认真吸取以往季节性突发环境事件的经验教训,高度重视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次生环境问题的应对工作,要把做好高温期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做。各单位要提高认识,主要领导要明确工作目标,亲自部署安排;分管领导要抓住重点环节,亲自检查推动。要结合本辖区特点,积极防范和处置因危险废物引发的环境事件,确保高温期危险废物环境安全。

  二、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各级环保部门要以保障区域环境安全为核心,深入开展对辖区内产生、经营危险废物单位环境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危险废物分区贮存、不相容危险废物合理存放、危险废物超期贮存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要求,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责任主体,对存在污染事故隐患和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超期贮存的危险废物尽快完成处理工作,对无法近期完成处置的危险废物要上报省厅,实施重点监控。

  三、认真校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各级环保部门要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审核,对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及联络信息有变化的及时修订。同时,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按照《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办法》要求准确研判,及时上报。

  四、加强部门联动,提高预警能力

  各级环保部门要会同安监、消防、公安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应急预警能力,防止安全事故、自然灾害造成的次生环境灾害。

  各市(县)级环保部门于9月15日前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应急演练情况报送省环保厅。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8月6日

 

(责任编辑:谭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