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神木县、府谷县环保局:
8月12日,我省商洛市山阳县中村镇碾家沟村的陕西五洲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山阳分公司生活区发生山体滑坡事件,造成部分职工宿舍和民房被掩埋,约64人失踪。同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 危险化学品 仓库发生爆炸事件,截止2015年8月13日21时,爆炸事故已造成50人死亡,701人受伤。这两起事故事态极其严重,教训十分深刻,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为防止类似事件发生,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与非煤矿山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积极安排部署,全面夯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各级环保部门要把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要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成立危险化学品与非煤矿山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隐患排查的部署、检查、督导。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与尾矿库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注重发现隐患、治理隐患、彻除隐患,做到不折不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二、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排查
(一)各地要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运输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要重点检查江河湖泊沿岸地区、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集中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持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二)各地要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逐一排查。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情况;环境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情况;尾矿坝、排洪系统、输送系统环境风险防控情况;“三防”设施和事故收集设施建设情况等内容。同时要加大涉重金属尾矿库排查力度,尤其要对选、冶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从严检查。
三、多措并举,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各地对查出的隐患,要限期整改,接受社会监督,对重大隐患,要跟踪问效、狠抓治理,及时消除,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环境安全的企业,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责令停止生产,做好跟踪督办。对排查发现存在生产安全隐患的问题,要及时向安监等部门移交,并联合安监、国土、公安、监察、消防等部门进行联合整治,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请各市环保局将排查情况于2015年9月14日前报省环境保护执法局,重大事项须立即报告。
联系人:谢月峰 电话:029-85429265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8月14日
(责任编辑:谭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