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30.10.2015  19:33

眉县恒兴果汁有限公司:

  你公司自2011年7月开始,在咨询机构的指导下,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于2013年10月完成了本轮清洁生产审核。

  根据陕西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中心《关于陕西金龙水泥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意见》(陕环清﹝2015﹞18号)认定,你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共实施清洁生产方案14项,其中无/低费方案12项,中/高费方案2项。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共投入资金258.8万元(无/低费投入20.7万元,中/高费投入238.1万元),年产生经济效益125.96万元。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0.54吨、减少废水排放4.18万吨、年减少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78吨、回用废水850吨。年节约用电2484千瓦时、节约用煤625吨、节约物料1400千克、节约原料果3420吨、减少产品损耗1500千克。

  经研究,我厅同意你公司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你公司要高度重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期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提高职工清洁生产审核意识,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运营,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0月26日

 

 

(责任编辑:杨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