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神木县、府谷县环保局:
为及时安全转移处置环境事件等特种原因产生的危险废物,积极防范二次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确保环境安全,现就加快环境事件等特种原因产生的危险废物安全转移处置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环境事件等特种原因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环境事件或运输事故、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产生的危险废物;行政部门执法中查处收缴的危险废物;历史遗留或企业倒闭等原因造成的无主危险废物;环保部门依法代为处置的危险废物。
二、环境事件等特种原因产生的危险废物转移必须执行电子联单制度,全程监控。突发事件产生的危险废物,事主有危险废物转移业务专用卡的,由事主负责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手续。其他情况转移环境事件等特种原因产生的危险废物,由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手续。
三、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为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神木县、府谷县环保局制作“陕西省危险废物转移业务专用卡”。各设区市环保局根据需要可申办三张,其他各申办一张,办卡程序见附件1。
四、环境事件等特种原因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安全转移,持卡单位需要在转移计划的“危废转移概况”中说明产生危险废物的时间、来源、危险特性等信息。
五、每年1月底之前,各地市须将上年度转移情况进行汇总统计(统计表见附件2),并报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备案。
各市(区)环保局要指定专人负责,专卡专用,严格管理,加快环境事件等特种原因产生的危险废物安全转移,确保全省危险废物转移过程的环境安全。严禁将非环境事件等特种原因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此程序进行转移。
附件:1.办卡程序
2.环境事件等特种原因产生的危险废物汇总统计表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1月3日
附件1
办卡程序
一、持卡单位需要在“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电子注册。
二、设有固体废物管理机构的地市以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名称进行注册,无独立固体废物管理机构的以市局名义注册,注册代码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号,注册方式可参照陕西省固体废物信息网 http://www.sxgfjg.cn 上的“企业电子注册”进行。
三、办理“陕西省危险废物转移业务专用卡”。填写持卡人信息登记表(可在“陕西省固体废物信息网 http://www.sxgfjg.cn ”或陕西省固废管理Q群上下载)并加盖公章,传真(029-85429387)至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提交表格三个工作日之后,即可到省固管中心领取“危险废物转移业务专用卡”。
附件2
环境事件等特种原因产生的危险废物转移汇总统计表
地市: 年度:
序号 | 时间 | 转移计划编号 | 危险废物来源 | 危险废物类别 | 转移批次 | 转移量 | 接收单位 (去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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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转移计划编号”是指“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随机编码的以“JH”开头的计划编号
(责任编辑:谭小玲)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1月3日
(责任编辑:谭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