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17.11.2015  10:17

榆林市榆阳区泰普煤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榆林市榆阳区泰普煤业有限公司常家梁煤矿生态环境治理方案》收悉,结合陕西省环境管理体系咨询中心2015年9月2日组织的技术审查会评审意见及榆林市环保局、榆阳区环保局参会代表意见,经研究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本方案符合《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和《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编制规范》要求,方案实施期为5年,至2019年实施完成。方案实施期生态治理工程总费用205.05万元,方案中设计的各项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落实后,在方案实施期内可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常家梁煤矿位于榆林市城北,隶属于榆阳区牛家梁镇、金鸡滩镇管辖。常家梁煤矿为榆阳区南洼煤矿资源置换、异地建矿方式而建的整合煤矿,整合后生产规模0.60Mt/a,面积13.0396km 2 。调查面积23.04km 2 ,治理面积为1.2163km 2 。煤矿位于毛乌素沙漠南缘与陕北黄土高原接壤地带,属长城沿线风沙草原生态区,主要土地类型为林地和耕地,区内现存在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为:

  (一)工业场地部分绿化工程尚未完成。

  (二) 现有锅炉房烟气治理设施未进行提标改造。

  三、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按照场地区(面积9.99hm 2 )、场外道路区(面积0.87hm 2 )、管线区(面积1.35hm 2 )及实施期开采影响区(面积120.33hm 2 )四个生态环境治理区域落实。

  (一)场地区:对工业场地未绿化区域进行绿化,加强管护;现有锅炉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二)场外道路区:加强日常管理和养护。

  (三)管线区:对临时占地及破坏植被进行生态治理,恢复植被。

  (四)实施期开采影响区:裂缝填充,土地整治。

  四、生态恢复治理工程完成后,报请省环保厅对恢复治理工程进行验收。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谭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