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12.06.2015  20:28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厚德陕西”道德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5〕6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省委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厚德陕西”道德建设活动,这是我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厅直系统各单位,要按照省文明委统一安排,把“厚德陕西”道德建设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厚德陕西”主题实践活动,以思想道德教育为重点,实施“立德”工程,夯实道德基础;实施“尚德”工程,实现道德引领;实施“遵德”工程,建设道德诚信;实施“载德”工程,推动道德实践;实施“润德”工程,培育道德风尚;实施“弘德”工程,传承道德文化,通过开展“六德”工程,弘扬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弘扬主流价值,打造“厚德陕西”道德建设品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厅直系统落地生根。

 

 

 

 

陕西省环境保护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谭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