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耕地质量保护办法》将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01.05.2015  11:30
 

  从4月30日在西安召开的《陕西省耕地质量保护办法》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陕西省耕地质量保护办法》将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上,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岳喜栋致发布辞,介绍了《办法》的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陕西省农业厅副厅长王振兴就农业系统如何宣传贯彻实施好《办法》的具体措施进行了安排。

  《办法》共有二十六条,对耕地质量保护的适用范围、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耕地质量建设及保护措施、监督管理和质量评定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办法》还规定了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要求,所补充耕地质量应与被占用耕地的质量相当。

  《办法》的颁布实施将明确主体责任,强化考核机制,加大工作力度,规范工作行为,引起全社会对耕地质量的关注,提高对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耕地质量的监控,及时发现、惩戒破坏耕地质量的行为,鼓励用养结合,培肥耕地,提高耕地质量。

  王振兴指出,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将以现代农业科技为支撑,扎实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指导农户扩大绿肥种植,推广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肥力水平。测土配方施肥实现全省地域和作物两个“全覆盖”,大力推广配方肥料,平衡耕地养分,提高肥料利用率,到2020年实现全省化肥用量零增长,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大面积开展机械深翻深松,打破犁底层,治理耕地土壤板结、耕层浅薄,改善土壤物理性状。积极协助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盐碱地治理,搞好补充耕地土壤培肥,从多个层面提升耕地质量。

  据了解,我省耕地质量总体质量不高,耕地质量等级较低,1-4等地为零,5等地33.36万亩,仅占总面积的0.56%,我省耕地等别集中分布在7-14等,劣质地较多。根据县级耕地地力评价工作共评价耕地5953万亩,其中高产田面积1309万亩(大于800公斤/亩),占比22%;中产田面积2143万亩(400-800公斤/亩),占比48.9%;低产田面积2501万亩(小于400公斤/亩),占比29.1%。(作者:杨启焘)

 

责任编辑:秋雨  审核: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