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土地储备中心车刘村综合改造及安置小区环评信息(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车刘村综合改造及安置小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车刘村综合改造及安置小区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土地储备中心投资建设,项目拟建于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街道办原车刘村场址内。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9677 m2,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7314 m2,城市绿地用地面积979 m2,规划净用地面积41384 m2。规划总建筑面积236630.98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75080.29m2(包括:规划住宅建筑面积141685.75m2,规划商业建筑面积29195.90m2,幼儿园建筑面积1761.35 m2,社区文化站建筑面积1603.02 m2,公建配套建筑面积834.27 m2。);地下总建筑面积为61550.69m2,(包括:地下停车、设备用房及地下人防建筑面积59550.69m2,地下商业建筑面积2000 m2。)。容积率为4.23,绿化面积为14733m2,绿化率35.6%,规划总停车位1610辆,其中地面停车位121个,地下停车位1489个。规划非机动车位350个,全部为地下停车位。配套建设项目内道路、停车泊位、变配电、消防、给排水、绿化、垃圾收集等相关附属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施工期影响主要是产生的扬尘和设备噪声,其次是产生的建筑垃圾、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工程占地对局部生态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主要是居民生活、商业产生的生活污水、停车场废气、生活垃圾以及水泵等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项目建设周期计划为24个月,即2015年1月至2017年2月,经竣工验收后正式投入使用。
1、施工期环保措施要求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和施工固废的控制或处置,注意施工期的生态保护,严格施工管理和施工期环境监理。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 空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由于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及气候原因,PM10是大气主要污染物之一。为了有效控制PM10,项目建设通过道路硬化、绿化等措施改善当项目所在地局地气候。项目道路占地以水泥路面为主,绿化生态工程建设占了一定的比重,通过平面及立体的多重绿化方式绿化的建设,抑制了扬尘的产生,确保该区域能有一个相对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的环境。
项目居民住宅、商业楼等建筑冬季采暖用市政供暖方式,无燃煤污染不会构成空气污染影响。项目地下停车库汽车尾气产生量较小,对大气环境影响小。
(2) 生活污(废)水处理与回用
项目区采用雨污分流排水,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排放量约225332.75t/a,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等级标准)后排放到市政排污系统,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六村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区内敷设再生水管网并预留市政接口,引入市政再生水用于项目区绿化、道路喷洒等。
(3) 噪声防治措施
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变配电设备、备用发电机、设备间,绿化地下泵房设于室内,大部分位于地下,并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吸声材料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采取项目区内限速、禁鸣号等措施降低项目区内交通噪声。通过采取设置绿化带、临路住宅安装双层隔声窗等措施降低所临道路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
(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区内设垃圾分类收集箱,垃圾分类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对于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5) 绿化要求
本项目在规划中重视绿化系统的建设,绿地率35.6%。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 项目建设性质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建成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小,评价认为项目选址总体可行。
(3) 建设项目总投资85317万元,环保投资639万元,占总投资的0.75%,可有效地预防“三废”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将其环境影响降到最小。
综上所述,车刘村综合改造及安置小区项目在采取项目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污染源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小。从环评技术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评价机构名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科路38号3号楼1801号
电话:0371-65829955 13363936309
联系人:宋工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本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的简介,特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方式联系。
七、征求公众意见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