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通报黄标车整治工作情况
11月26日下午,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马中林通报了陕西省黄标车整治工作有关情况。
陕西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由省公安厅牵头,环保厅、商务厅、财政厅、交通厅等部门配合,在全省开展了黄标车集中整治工作,通过深入宣传发动、摸排确定整治对象、强制报废拆解、落实淘汰补贴政策、加强路面查控和督促检查等一系列措施,在广大机动车所有人的密切配合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5年国务院下达陕西省的任务是:淘汰黄标车6.5万辆,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2.3万辆。截止11月25日,已淘汰报废黄标车74072辆,超额完成了任务,淘汰报废2005年注册营运黄标车22453辆,距全面完成任务还有一定距离。
陕西省11个市(区)中,安康、宝鸡、榆林三市已全部完成淘汰治理任务。淘汰数量大、任务占比重的西安、咸阳、渭南、延安等市工作力度大,措施到位,推进迅速,工作成效显著。
马中林介绍说,当前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剩余黄标车的淘汰报废还需要车辆所有人和社会各界大力配合,与政府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治理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综合措施,保持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力度不减,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任务。严格执行政策。今后对经检测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机动车,不予核发环保合格标志,无环保合格标志不予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不得上路行驶;对违规上路行驶的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及达到强制报废条件黄标车,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开展联合执法。公安机关将会同环保、交通、商务等部门,进一步扩大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挤压未达排放标准机动车生存空间,严格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尾气检测,严厉打击整治二手车非法交易、非法改装、非法买卖报废车辆总成配件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窝点、黑市场、黑工厂”,规范市场秩序,有效净化市场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对主动办理黄标车淘汰注销业务的机动车所有人,全面落实补贴鼓励政策;公安、环保、商务、财政、交通五部门以及回收企业实行一站式办公,为群众办理报废淘汰业务提供最大便利:对已淘汰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更新车辆办理注册登记的提供绿色通道和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