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粮食种植大户希望得到贷款扶持和融资渠道
播种面积细粮降粗粮升 需要贷款扶持和融资渠道
陕西土地流转面临新问题 “三多三少”需关注
阅读提示:目前陕西农村土地流转率为11.8%,低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40%的流转率,也低于全国21.7%的平均水平。农民惜地如金、流转主动性不高,导致有意愿流入土地的农业大户难以如愿。在土地流转中,多地出现“三多三少”现象,即亲戚朋友之间流转的多,向种粮大户流转的少;单块零散流转的多,整村整组成片流转的少;本村本组成员之间流转的多,向外村外镇流转的少。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为统领,加快推进土地确权流转,陕西省农村土地流转呈现规模扩大、速度加快、方式不断创新的良好局面。10月14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对粮食生产影响专项调研显示,2013年,陕西省已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538万亩,同比增长18%;流转面积占全省耕地的9%,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11.8%。全省土地流转形式以转包、出租、互换为主。农户仍然是土地流转去向的接收主体,占流转面积的64.3%,农业企业占12.9%,农民专业合作社占12.6%,其他占11.2%。
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陕西调查总队日前在渭南蒲城、咸阳三原等10个粮食生产大县调查显示,土地流转越来越受到农户的支持和积极参与,为陕西省粮食安全生产奠定了良好基础。在推进土地适度规模流转、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的工作中,政府不缺位、不越位,采取精准政策和有效措施,使土地流转成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引擎。但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流转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需关注。
需求大于供给 土地流转呈现“三多三少”
据调查,目前陕西省农村土地流转率为11.8%,低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40%的流转率,也低于全国21.7%的平均水平。农民惜地如金、流转主动性不高,导致有意愿流入土地的农业大户难以如愿。在土地流转中,多地出现“三多三少”现象,即亲戚朋友之间流转的多,向种粮大户流转的少;单块零散流转的多,整村整组成片流转的少;本村本组成员之间流转的多,向外村外镇流转的少。同时,农民怕土地流转后失去承包经营权,失去国家相关补贴,一旦回乡无地可种,导致丧失以土地为依托的基本保障;另外,一些靠近城市的地区,如西安临潼、长安区,农民随时等待政府拆迁征地发展城镇化建设,参与流转积极性不高。
而另一方面,农业生产大户、粮食种植大户因提高生产效率和扩大生产规模的需求,急于流入更多的、成片的耕地,却因为土地资源紧缺无法实现。渭南市临渭区一甘姓农户自家承包耕地20亩,流转入集体自留地200亩,全部为河滩地,种植小麦和玉米,年收益20万元,意欲再流转入耕地1000亩发展粮食、经济作物种植和畜牧养殖多元化生产,虽经各方协调但难以如愿。
粮食种植结构发生改变 细粮降粗粮升
统计显示,2013年陕西省粮食产量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19位,其中小麦产量居全国第9位。全省粮食播种面积4657.7万亩,年产量1215.8万吨,人均粮食拥有量323公斤,仅是全国平均水平的73%。陕西省粮食主产品种有小麦、水稻和玉米。玉米为全省普种作物,关中和陕南主种小麦,水稻种植主要集中在汉中、安康。土地流转实施以来,全省粮食种植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小麦等细粮播种面积总体呈下降趋势,玉米等粗粮播种面积快速提升。2013年,全省小麦播种面积减少49.2万亩,下降2.9%;2014年,小麦播种面积再下降1.1%。与土地流转前相比,小麦播种面积占粮食播种面积的比重减少了4.5个百分点,玉米增加了4.9个百分点;小麦产量占粮食总产的比重减少了8.7个百分点,玉米增加了9.8个百分点;玉米产量的大幅提高是近年粮食总产增长的主要因素。作为居民口粮的主要来源,小麦等细粮播种面积的大幅度减少,必然对粮食安全造成重要影响。
粮食种植大户希望得到贷款扶持和融资渠道
2013—2015年,陕西省粮食综合直补每亩补贴标准为关中81元、陕南72元、陕北56元,仅相当于25-35公斤粮食,不及一个小工的日工资,且实际发放与种不种粮没有关系,粮食直补的作用已经弱化。调查显示,粮食种植大户普遍反映粮补对保障种粮意义不大,他们更希望得到贷款扶持和融资渠道,因为规模种植多为集中投资,种子、化肥、雇工、租机械、建设施、付地租,投资都不是小数目,资金周转慢影响生产。如延安黄龙县三岔乡种粮大户杨某,自家承包20多亩耕地,可获得粮补1000多元,相比自己流转地种粮700多亩、总投资50多万元、纯收入30多万元来说,不过是个小数字。
另外,调查还显示,流转市场不健全、流转程序不规范是当前土地流转面临的主要问题。如因监督机构不健全,大部分土地流转处于农民私下自发状态,多数农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缺乏市场规则,操作随意,流转无序,交易成本高,矛盾纠纷多。加之土地流转手续不健全,口头协议多,规范合同少,容易引发土地纠纷。此外,因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土地流转对象与范围选择余地小,流转形式比较单一,生产要素配置的市场机制无法发挥效用,不仅给转出土地的农户造成经济损失,也严重影响了土地流转的速度、规模和效益。(记者 王向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