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让亿万居民早日“出棚进楼”是全国人民的心愿。陕西省在加速推进棚改工作的同时,紧抓棚改工程的安全质量,将棚改作为巡查重点,积极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不仅要保证棚改工程基本的施工质量,还要把棚改项目提升为城市的精品工程,做到对百姓负责,对自己负责。”检查组的专家巡查到工地时经常这样叮嘱企业。
拧紧棚改工程的每颗螺丝钉
“按照住建部的要求,严格施工,千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陕西咸阳的一家棚改安置房的项目改工地上,陕西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检查组正在对该工地的质量安全进行全面巡查。当看到脚手架上的螺丝松动时,负责巡查施工安全的专家肖树贵告诉项目经理:“不要小看脚手架上的一颗螺丝钉,这往往是安全事故的源头。尤其是棚改工程的项目,更要绷紧每一根神经”。由于该工地多处没有达到施工标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场给该工地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该项目停工整改。
今年以来,陕西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扎实开展工作,分别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检查组。在按月巡查保障性住房的同时,陕西省住建厅组织三路检查组,从5月开始进行了一个多月的工程质量两年行动监督执法专项检查行动,检查组深入全省12个区市,共检查在建项目48家,其中棚改项目15家。检查组按照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加强对在建项目的安全监督,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检查中发现仍有个别企业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发包转包,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甚至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陕西省对检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在媒体曝光。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项目,盯着问题做工作,确保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
据了解,去年陕西省共组织保障房质量巡查26次,每个月对各地市在建项目进行督查,共检查工程项目166个,其中多数为棚改项目,建筑面积318万余平方米,下达《执法建议书》50份。
将工程质量落实到人
在铜川市新区的一家棚改工程的建筑工地内,住建厅组织的检查组发现该工地项目总监常有不在岗的现象。检查组即刻对该项目总监进行了约谈,并对该工地下达整改意见书,要求7日内整改到位。
据悉,陕西省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棚改承建企业的管理,要求企业加强对建筑务工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细化岗位责任,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求监理企业必须配备监理部人员,总监及监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到岗履职,对棚改项目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措施认真进行审定,并监督执行。严格执行例会制度,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督促施工企业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向质量监督机构如实反映。
问题企业或个人将被严肃处理
在棚改工程建设过程中,陕西严格执行进场材料联合验收制度。由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材料员和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共同参加,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规格、型号和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标识,及时清退,不得使用。
据了解,当前大量棚改工程已进入安装、装修和竣工阶段,我省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组织监理和施工单位认真编制分户验收方案,明确各方职责。分户验收结束后,按户出具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由建设单位在综合验收结论栏内加盖分户验收专用章。未组织分户验收的工程项目,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据悉,在棚改工程督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一年内不得再参与棚改工程建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清出陕西市场;被通报批评的个人,将被停止执业直至吊销个人执业资格证书。建设单位擅自变更或降低设计标准、自行提供或明示、暗示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除建设单位要被从重处罚外,单位负责人将被追究领导责任。(张修源)
责任编辑/刘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