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副院长黄河到咸阳中院检查工作

28.04.2015  12:06
        陕西法院网讯    4月27日上午,省法院黄河副院长来到咸阳中院,检查督导立案登记制改革筹备情况,咸阳中院李国庆院长等班子成员陪同检查。

        黄河副院长现场查看了立案登记、涉诉信访窗口,了解了诉前调解中心运行情况,对诉讼服务中心大厅的硬件设施及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先期筹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黄河副院长指出,要高度重视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充分认识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对法院工作带来的影响;要抓紧人员培训,为立案登记制改革搞好人才储备,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按照规划的时间节点落实制度;要抓好装备保障,完善硬件设施,以适应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可能带来的案件数量激增等新情况。

        黄河副院长强调,立案窗口是法院的形象窗口,工作人员要时刻注重自己的言谈举止,树立和维护法院的良好形象。要选配办案能力强的法官充实诉前调解力量,发挥好诉前调解的作用,把大量案件化解在立案阶段,既为审判人员减轻压力,也为人民群众节约诉讼成本。

        在咸阳期间,黄河副院长一行还全面查看了渭城法院对2015年5月1日起即将施行的“立案登记制”的准备工作,认真听取了渭城法院的工作汇报,并就加强立案工作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