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高考报名将开始 在陕连续学籍须满3年
我省2017年高考2016年12月1日起开始报名。昨日,省招办下发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办法。陕西省户籍人员,以及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的考生,于12月1~7日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报名。
需要高中阶段 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
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应符合的基本条件为: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报考者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因故经批准休学,休学期间应保留学籍,并在复学后取得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完整学籍)。
陕西省户籍人员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户籍在陕但不符户籍或学籍要求
须满足这些条件
对户籍在陕但不满足以上户籍或学籍要求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常住户籍在陕西,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
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陕西的,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学籍在陕满3年但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者,如在户口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这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持有居住证时间与取得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应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并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五种情况
不得在我省报名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考科目
只能选一类 报名后不得更改
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7日,报名方式为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报名。高考报名必须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参加我省高考报名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在报名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名所在县(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所有拟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者(包括各种免试入学考生、拟参加各种特殊或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等),都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5个类别。报名时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报名后不得更改。
填报志愿时,艺术、体育类考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只能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其余批次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资格复核不合格
随迁子女取消高考报名资格
各县(区)招办要提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得报名。所有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者必须按时报名,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对复核不合格的随迁子女,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
严守考生信息安全
管理不善致信息泄露将追责
省招办要求各地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严查使用假户籍、假学籍违规报名问题。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各级招办和报名学校要严格执行《陕西省考试招生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保证所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不被泄露,特别是考生身份证、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涉及考生隐私的信息不被泄露。考生本人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要严密保管,如若有意或不慎将信息泄露给无关方,由此产生与考生意愿相悖的后果,责任自负。
各市县(区)招办对本地区考生信息安全负责,对因管理不善导致的信息泄露,产生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记者 任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