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副院长张其富到安康中院通报2014年案件质量情况

15.04.2015  23:08
        陕西法院网讯    为了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切实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4月14日,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其富带领刑三庭庭长杨明德等前往安康中院,召开了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对安康中院2014年度移送省法院审理的刑事二审及复核案件的审判质量进行了评析,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反馈。

        会上,安康中院副院长冯康首先汇报了该院2014年度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省法院刑三庭对安康中院2014年度移送的刑事二审及复核案件质量情况进行了书面通报。随后,杨明德庭长对安康中院近年来刑事审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好的做法及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针对安康中院2014年度案件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点评指导。张其富副院长就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刑事审判工作强调,一是要切实更新刑事司法理念,坚决贯彻疑罪从无的原则;二是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坚决杜绝冤错案件的出现;三是要认真落实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庭审的应有作用;四是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罪责刑相适应;五是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安康中院院长李志坚表示,安康中院要按照张其富副院长的讲话要求,根据通报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在全省法院开展的“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执行证据裁判原则,严把死刑案件质量关,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判、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使刑事审判案件的质量不断提升,以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