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中院安排部署“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10.04.2015  18:02
        陕西法院网讯    4月9日上午,延安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从现在起到年底的“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重点整治当前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不规范、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等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

        党组书记、院长冯迎春强调,十八届四中全会突出强调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第一次在我们党的重要文件中,明确把“规范司法行为”确立为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规范司法行为提出要求,这都充分体现了中央对规范司法行为的高度重视。这次省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部署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对我们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会上,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全市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并对5大项73小项任务分解进行了逐条讨论修改,明确了任务、夯实了责任。

        冯迎春院长要求,要高度重视,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是规范法院司法行为、提升司法服务品质的需要,更是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有效举措,要充分认识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确保全员参与、不留死角;要严格落实,认真学习活动方案,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精心组织、把握节点、有序推进,确保活动不拖不虚不偏不空;要夯实责任,严格按照任务分解落实部门责任,迅速安排部署本部门及业务条线的活动实施,条块结合,创新性开展活动,确保按时保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要加大督导,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负责人是开展本项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联系法院活动开展情况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推动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