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中院行政庭赴广东法院学习行政审判工作经验

21.04.2016  11:25
        陕西法院网讯    4月12日至17日,商洛中院行政庭组织全市非诉执行案件数量较多、题较突出的部分基层法院行政庭庭长及市国土资源局执法支队部分执法人员,一同前往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做法,较为成熟的广东地区进行学习。

        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是指由法院对非诉行政案件经审查依法作出准予执行裁定,由申请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为贯彻执行省法院关于加强对违法建筑非诉执行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查处我市土地类违法建筑,规范全市法院土地非诉行政案件的非诉审查和执行工作,正确理解与适用土地非诉行政案件中的“裁执分离”原则,经与省法院及市国土资源局多次协调,决定安排此次学习。学习期间,行政庭先后与广东省铁路运输中院、中山市中院、深圳市中院行政庭进行了座谈,深入了解了广东省相关法院“裁执分离”的具体做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经验,两地法院交流了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探讨了当前行政审判的突出问题。学习活动紧凑、扎实,达到了预期目的。

        下一步,行政庭将认真总结本次学习外地土地行政案件非诉执行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积极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等部门加强协调,研究和制定我市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的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