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法院院长审理诈骗案 微博微信网络庭审同步直播

12.11.2015  17:09
        陕西法院网讯    为积极开展“院长办案庭审微博视频直播月”活动,11月11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院长张孝民担任审判长对一起诈骗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在官方微博、微信和陕西法院直播网开启全程视频直播和互动。

        2014年12月,被告人张某通过QQ群发短信声称自己是银行工作人员能办理10万元透支额度的信用卡。被害人曹某通过QQ群联系被告人张某,为其先后办理了五张广发银行信用卡,遂支付办卡费共计人民币16000元。后被害人持该卡消费时,发现被告人为其所办信用卡均为空卡,经核实,该卡并非广发银行发行的信用卡。

        庭前,张孝民院长就认真阅读了全部案卷,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当日上午10时整,随着一声庄严的法槌声,庭审正式开始。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张孝民院长积极发挥审判长职责,精准把握法庭调查、举证、辩论各个环节,层次分明、语言规范、庄重得体,过程严谨并重点突出,被告人诉讼权利充分行使,诉辩意见充分表达。经过近1个小时的庭审,本案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张某诈骗罪,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张某当庭表示愿意认罪伏法。

        今年以来,新城区法院积极参与司法改革,全力推进阳光司法。在年底结案任务繁重的情况下,院长亲自开庭审案既是职能回归,也是引领示范,更加激发了全员办案、加班结案的工作热情,正所谓“院长带头多办案,冲刺目标凯歌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