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法院:推进院长“驻庭办案”制度 鼓足干劲优质高效结案

25.11.2015  10:28
        陕西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优质高效的完成结案任务,全面完成年底结案任务,铜川市耀州法院结合院庭长办案制度,积极推进院长、审委会委员驻庭指导、参与办案制度,案件的质量和审结效率大幅提升。

        11月21日,该院庙湾法庭审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李斌院长了解案情后,牺牲了周六休息时间来到法庭,耐心细致对双方进行开导,使案件最终调解结案。同日,该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新明也在其包抓的庙湾法庭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此类情况仅是该院实施院长“驻庭办案”措施以来的一个工作缩影。

        近年来,在新的形势下,耀州法院受理案件以平均每年11.5%的速度不断攀升。面对日益繁重的办案工作有压力,耀州法院明确结案目标责任,始终坚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不断优化审判资源,鼓励引导院长、副院长及审委会委员驻庭办案,制定措施明确驻庭领导责任,让其在做好分管工作及本职工作的同时,深入一线分担审判压力、监督各业务庭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在院长、副院长及审委会委员的驻庭帮扶下,各审判业务部门快速高效的审结了一大批案件,部分庭室结案率以实现95%。

        身为年轻法官的庙湾法庭副庭长曹振军坦言,院长、审委会委员都是院里的资深法官,有着多年的办案实践经验,驻庭办案对于各业务庭室而言不仅仅是一种鞭策,更是一种精神鼓励,他们的调解技巧、办案技巧以及业务水平值得年轻法官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