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今年除夕到正月十五可燃放烟花爆竹

15.01.2016  11:28

  本报讯 (记者郭欣 实习生周茜) 还有不到一个月就要过年了。昨日,记者从西安市烟管办获悉,1月29日至2月22日,市民可以在西安买到烟花爆竹,除夕至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市烟管办同时呼吁,请大家尽量减少或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今年西安烟花爆竹经营销售时间是1月29日(农历十二月二十)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是2月7日(农历除夕)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回收时间是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六)至2月29日(农历正月廿二),届时各区县将设立回收点,市民可以将没有燃放完的烟花爆竹送去妥善处理,其他时间全市建成区全面禁止销售、燃放。

  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等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包括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沣东新城等)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其他区县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由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并通告。据了解,今年我市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大约有200个,和去年持平,城墙以内没有销售网点。需要提醒市民购买烟花爆竹时,要认准贴有圆形“钟楼”牌的防伪标志。

  销售期间,市烟管办将与公安、安监、供销、质监、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生产、销售、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市民若发现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也可拨打相关部门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

  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2350

  西安市公安局 110 西安市工商局 12315

  西安市城市管理局 12342

  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2365

  西安市供销合作联社   87258773

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