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事故无情人有情 法官迅速执结暖人心

15.01.2015  16:41
        陕西法院网讯    “非常感谢法官,帮我及时要回了救命钱……”1月13日下午,西安市雁塔区法院的法官向因车祸尚在住院的申请执行人刘某送去案款10万元,深表感谢的刘某不停地向法官道着谢。

        2014年12月,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许某、李某、西安市某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某因交通事故胸椎损伤、右下肢骨折所致伤残等级分别属一级、九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案件受理后,该院十分重视案件的执行进度,把此案作为涉民生执行的重点案件办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节奏。案件承办人在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后,即通过点对点网络查控平台向执行指挥中心提交了查询请求,同时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立即履行义务。因被执行人许某、李某下落暂未查明,承办人遂将执行重点转向承担连带责任的西安市某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其先行履行义务,同时向其释明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

        1月13日下午,被执行人西安市某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主动向法院交纳了10万元案款,案件承办人遂立即前往当事人医院将案款及时全部交至申请执行人刘某手中,这才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