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出台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16.06.2015  20:40

  近日,《雁塔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经中共雁塔区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正式以区委办、区政府办文件形式印发全区执行。

  《实施办法》的颁布施行,是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大理论成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又一重要法规制度,对于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

  《实施办法》共分7章47条,细化和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组织协调、审计内容、审计实施、审计评价、审计结果运用等内容,明确提出了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同一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同步审计等新要求。同时,对区属各相关单位、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和区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也做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