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摔伤治疗费可报销

06.01.2018  08:23

本报讯(记者张毅伟)近日,西安普降大雪,路面湿滑,为行人出行带来困扰。对此,西安市人社局温馨提示:西安市社会保险按规定对参保人员摔伤治疗费用予以报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如遇因雪天造成的交通事故伤害,并且本人承担非主要责任的,按交通责任事故认定,可被认定为工伤,治疗费用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并领取其他相关工伤待遇。而在上下班途中,因个人原因摔倒受伤的,不属于工伤认定范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款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因工外出期间,因雪天路滑造成的事故或意外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治疗费用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并且可以领取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上述相关费用均由单位承担。因雪天滑倒摔伤,但是没有被认定为工伤的,在无第三方责任时,住院治疗费用由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在西安市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挂账结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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