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鸣放副厅长接访处理一起信访事项

19.03.2015  20:13

  

  2015年3月19日,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雷鸣放在厅信访接待室约访了渭南市蒲城县信访人孙某某,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办理意见,当面向信访人作出了答复,信访人表示非常满意。厅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接访。

  信访人孙某某反映:2014年8月4日,因讨要钱款,被白某某将其殴打致伤,经蒲城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和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两次鉴定均为轻伤二级。报案后,当地公安机关将此案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其多次催问但至今未做处理。要求公安机关尽快查清事实,依法公正处理。

  雷鸣放副厅长认真听取了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仔细询问了案件发生经过、受伤治疗和伤情鉴定等有关情况,与参加接访的同志们对案情进行了分析讨论,研究提出了办理意见,要求厅信访部门尽快按照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将此信访事项交办给管辖地公安机关进行核查处理,并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期间,雷鸣放副厅长就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调查取证、伤情鉴定、移送起诉等法定程序向信访人进行了解释,并就信访人的信访诉求进行了答复。

  接访后,雷鸣放副厅长强调,坚持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是我们解决信访问题的基本原则,决不能动摇。我们公安机关一定要树立法治信访的理念,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好群众的信访问题,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