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及监测工作省级培训的通知
陕残联办(2014)123号
关于举办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
及监测工作省级培训的通知
各市残联、杨凌示范区残联:
按照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的推进安排,定于2014年11月举办3期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及监测工作省级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和人员
第一期培训时间: 11月11日报到,12-14日培训,15日上午离会;
培训地点:宝鸡市万利酒店,具体乘车路线:宝鸡火车站乘坐28路公交车到“华山医院”站下车,下车后沿火炬路步行300米至宝鸡市万利酒店 ,宝鸡火车南站(高铁)乘坐28路公交车到华山医院站下车,下车后沿火炬路步行300米至宝鸡市万利酒店。
参加培训人员:西安、宝鸡、咸阳、杨凌区残联及所属县(区)残联各3名具体负责专项调查的工作人员。
第二期培训时间:11月17日报到,18-20日培训,21上午离会;
培训地点:延安市(待定);
参加培训人员:延安、榆林、铜川市残联及所属县(区)残联各3名具体负责专项调查的工作人员。
第三期培训时间:11月24日报到,25-27日培训,28日离会;
培训地点:商洛市(待定);
参加培训人员:渭南(含韩城市)、汉中、安康、商洛市残联及所属县区残联各3名具体负责专项调查的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残疾人调查表》、《社区调查表》的指标解释、填写方法;
(二)调查员的选调和培训工作;
(三)调查登记、复查工作;
(四)资料的包装、上报和保管工作;
(五)调查登记阶段质量控制工作;
(六)组织培训学员入户调查,试填调查表,熟悉工作流程等;
(七)部署2014年度全省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
三、培训方式及人员选派要求
省级专项调查培训工作以分期分批方式进行,采取集中授课、讲解示范、模拟登记及数据录入,讨论交流、答疑解惑、试点观摩(入户调查)等方法相结合,请各市、县(区)残联从负责专项调查的工作人员中选派熟悉残疾人工作和统计工作、接受能力和表达能力较强,并且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的骨干参加培训。有监测任务的县各派1名负责监测工作的人员参加,并在会议回执中注明参加监测会议。
四、有关要求
(一)请按规定确定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以保证本市(区)工作任务顺利进行,司机等随行人员和提前抵达、推迟返程的有关人员费用自理。
(二)请以市(区)为单位认真填写、报送会议回执。第一期培训的市(区)于2014年11月7日前将回执分别传真至省残联和宝鸡市残联;第二期培训的市(区)于2014年11月12日前将回执分别传真至省残联和延安市残联;第三期培训的市(区)于2014年11月18日前将回执分别传真至省残联和商洛市残联。
(三)本次培训不设接站,参加人员请自行前往培训地点,确需接送站的残疾人参会人员请在回执中注明。
五、联系方式
省残联:李晓红(综合组) 13991812327 029-87428669
王 荣(调查组) 13891977755 029-87428329
宝鸡市残联:彭明江 15091088566 0917-3578071
延安市残联:候茂莉 13992171998 0911-2137437
商洛市残联:贾传萍 18091406766 0914-2318400
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