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青春” ----开办青春驿站,没钱也可以 !
22.01.2015 19:02
本文来源: 民政厅
没有钱,也可以开办青春驿站?是的。陕西省民政厅、共青团陕西省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全省青年社会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今后我省将在各地建立青春驿站,各地已建好的青春驿站,达到登记条件的在民政部门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登记,名称可以叫“××县(区) ××社区青春驿站”,业务范围可以包括“青年社会组织孵化”,开办资金不作要求。由民政部门建立的社区服务中心,为青年社会组织工作提供活动场地支持,暂时达不到登记条件的,可以在民政部门备案,也可加挂“青春驿站”牌匾。
按照“共建公管”的原则,共青团负责对青春驿站活动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民政部门负责青春驿站的政策指导、规范管理及必要的项目和经费扶持。以青春驿站为依托,社区联系点为延伸,一手抓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一手抓青少年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发展,形成“青年阵地(社区服务点)+青年社会组织+青少年社工+青年志愿者”的工作模式,最大限度调动专业人士、群众力量、社会资源参与到社会治理中。一方面,青春驿站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服务青年提供场所、办公设备、服务保障等支持,辐射带动社区服务点开展工作,加强社工和志愿者的常态化联动;另一方面,依托社工的专业化服务为青春驿站更好的凝聚青年提供支持,为志愿者向专业社工的转化提供指导,促进社工队伍的发展。各级民政部门每年通过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亲,这么好的机会,还不快到青春驿站来。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2.01.2015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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