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民政局开展2015年资助应届贫困大学生活动

29.07.2015  11:36

  为解决靖边县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家庭应届大学生上学难的问题,靖边县民政局近期开展2015年资助应届贫困大学生活动。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低保户家庭无力支付高校学习和生活费用的新生;

  (二)经济特别困难的军烈属、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子女中的新生;

   (三)各级福利院儿童部、儿童福利院孤儿被普通本、专科院校录取的全部新生。

  二、资助金额

  此次资助为一次性资助。应届本科生每人5000元,应届专科生每人4000元。

  三、申请程序

  凡符合资助条件的个人可携带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和低保折(重点优抚对像补助折、孤儿补助折)向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居)民委员会初审并加盖公章,报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审核后上报靖边县民政局审批。

  四、所需材料

  本人申请、领取各类补助的存折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资助申请表(在靖边县民政局107办公室领取),所有材料均为一式三份。

  五、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已接受其他单位、组织、个人资助的学生不再作为本次活动的资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