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文明单位创建向标兵看齐
近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被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这是继2009年该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突出教育。坚持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摆在思想政治建设的突出位置,并把活动与修改后刑诉法学习运用、干部作风整顿、文化育检、打造“亮点”工程等工作相结合、相促进,从思想深处解决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筑牢“三个至上”、“四个忠于”、“五个意识”的思想根基。
典型引领。将先进典型作为思想政治教育最直接、最生动的教材,紧紧围绕“创建品牌、打造亮点、追求一流”的工作思路,以充分调动女干警工作积极性,带动全院干警工作热情为目的,倾心打造了一支全省知名的“女子公诉队”,通过典型引领,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倍增,形成了学习典型、崇尚典型,“比、赶、超”的浓厚氛围。
党建带动。以党建带队建,积极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坚持党的先进性教育,以组织全体党员广泛开展创新争优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员在检察业务工作和日常生活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着力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进一步强化干警服务大局,为民执法,公正执法,廉洁守法的意识。
人文关怀。在追求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同时,更加注重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在重大节假日举办一些有利于增强团结、增进友谊、提高战斗力的文体活动,使干警缓解工作、生活中的紧张情绪。干警亲属生病住院院党组会派人上门慰问,干警过生日院里会为其送上生日的祝福。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青年干警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营造干事者有机会,成事者有地位的良好氛围。
通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优异的成绩。三年来,共有17名干警通过自身努力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其中有5人取得A级国家证书。院总体工作,连续三年在全市检察机关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中位列前茅,2013年该院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作者: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田宏军 责任主编:肖自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