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贩卖猕猴 两男子外逃十几年西安受审

13.05.2015  11:09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猕猴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但是有人却在它们身上动起了歪脑筋,最近,西安长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两名被告人虽然案发后外逃了十几年,最终也没能逃过法律的制裁。

这起案件还得从十几年前说起,2003年,陕西省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贩卖猕猴案件,这起案件的破获,也切断了一条在全国范围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猕猴的“地下黑网”,这起案件2004年也在法院进行了审理,案件中的多名被告被判刑,但其中两人一直外逃。直到去年,外逃多年的许某被上海警方抓获,毕某随后投案自首。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人员:从各地,比如说是动物园,或者是一些私人的家里,完了转手卖给一些科研机构,医院或者说是一些私人企业,经法院审理查明,这批猴子,一是用于科学实验,二也是用于观赏时用。其中本案中许某涉案1100余只,毕涛涉案1218只。

法院审理查明,团伙中的几人分工明确,有的主要负责收购猕猴,有的负责联系谈价,并运输出去进行贩卖。法院认为,被告人许某、毕某伙同他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猕猴数量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因此,长安区法院也做出了一审判决。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人员:经法院审理查明,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许某、毕某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罪名成立,其中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又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