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专项整治"非法集资" 暂停投资等担保公司登记
2014年9月23日,西安黄金佳公司大门上已贴上告知客户前去公安机关报案的通告 记者 闫文青 摄
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即日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暂停投资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登记。
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近年来频发的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行为,即日起至6月底,省工商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投资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非法集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各级登记机关暂停投资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登记。省工商局将从整治规范企业名称、整治规范经营范围、整治核查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整治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查处合同违法行为等五个方面进行整治。要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名称中行业表述只能体现一个担保业务,应与经营范围第一项经营项目一致,在名称中表述为“××担保”字样。
对整治过程中发现辖区企业涉嫌非法集资尚未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属于工商部门依法监管的行为,由辖区工商部门依法处理。对于未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投资及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其登记事项进一步规范,查处超范围经营活动中无需取得许可证的经营行为;一旦发现有集资、融资苗头,及时与银监、公安等部门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减少投资群众的损失。
省工商局局长王吉德称,专项整治工作中,省工商局将加强与公安、银监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做好相关法律法规解释工作,讲清非法集资危害,引导社会公众理性投资,防止上当受骗。
除银行等金融机构外其他公司均不得吸收存款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除银行、证券公司等正规金融企业可以发售理财产品外,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投资类公司及新出现的各类金融服务公司、咨询公司一律不得吸收存款。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可以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不得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融资性担保公司属前置许可 不能与一般老百姓发生业务
按照中国银监会的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属于前置审批,必须先有银监会颁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如果没有该证件,就不得从事融资业务。从业务合作对象上来说,这些机构是与金融机构开展担保业务,与一般的老百姓并不发生业务。
凡不具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均不能打着“投资”、“理财”、“担保”、“咨询”等旗号,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以高息、高回报为诱饵面向社会公众吸纳存款,发放贷款。凡有此类行为,均属于违法违规。
相关案例
黄金佳非法集资被查 西安至少400多人报案
去年9月25日,河北廊坊警方发布消息,黄金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其涉案嫌疑人肖雪已被廊坊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涉及河北、陕西等9省市。去年9月24日,西安警方透露,西安市至少400多名参与者报案,初步估计涉案金额近7000万元,还有参与者在陆续报案。另外,榆林市也有30多位参与者报案。
内部人士透露,公司以投资黄金为名,层层高息借款,新增资金减少,导致到期资金无法兑现,资金链断裂。
去年11月,黄金佳集团负责人肖雪等因涉嫌非法集资案已被全部抓捕归案,并被批准逮捕。黄金佳集团在河北省内的136个营业网点被查封,28亿元账户资金和一批房产、土地、豪华车辆、黄金白银制品等被冻结、查封、扣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