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非法集资“防火墙” 守住人民群众“钱袋子” 陕西多措并举构建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新格局
制定《陕西省实施细则》、强化省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平台应用、出台《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发布陕西省打击非法集资10个典型案例、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2022年,陕西省通过加强防风险体系建设、多渠道开展宣教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建立联动机制深化行业整治和风险排查、充分发挥金融风险大数据监测预警平台功能作用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组合拳”手段,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成效显著,全力维护我省经济金融运行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提高意识识别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
哪些是非法集资,该如何识别?“总是听非法集资危害大,遇到非法集资我们该如何处理?”市民李女士问道。“年终岁末,佳节将至,正值万家团聚之际,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特别提醒您,抵制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1月21日,陕西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信息,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等行为。
工作人员介绍,非法集资其常见种类包括,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以“上市”为噱头,通过发售原始股吸收资金;假借开展信用(互助)合作为名,将不特定公众吸收为社员,承诺固定回报,向所谓的“社员”吸收存款;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以虚假项目为名,承诺高回报零风险或低风险,向公众吸收资金;私募基金公司公开对外宣传,向超过限额的合格投资者或者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
“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如以高优惠诱使消费者预存消费或预付款,集资后挪作他用,到期不能兑现;打着‘消费即投资’的旗号,以超过正常的价格销售商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部分或全部返还购货款方式集资。”该工作人员介绍,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预售床位“免费”养老为幌子,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向老年群体募集资金;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等行为都属于非法集资。
工作人员补充,非法集资往往以承诺高额利息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等手段,引诱群众参与集资。对此,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持理性分析和思考,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要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同时,要提高风险意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未经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不得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在遇到非法集资情况,要及时收集和保存广告宣传资料、推介会录音录像、合同协议、转账凭证等证据,积极向属地处非办、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提交证据或线索,对于经查证属实的线索,陕西省处非办将根据《陕西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源头防范常态化宣传守住百姓“钱袋子”
“如果发现有人加入了非法集资项目,请千万不要一起参与,并劝说亲友尽早退出,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财产安全。” 2022年6月,我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线下开展热门商圈、地铁媒体宣传等宣教活动,选取西安钟楼、南门重点区域地标建筑和西安地铁核心线路1、2、3、4号线等最具普众性的户外宣传载体,覆盖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防范养老诈骗、《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等主题宣传,线上开展陕西省防范非法集资短视频大赛、防范养老诈骗公益短信宣传等活动,共征集来自312家行业部门、机构制作短视频作品389部,在群众新闻网举办的投票活动访问量达1056万人次、投票量426万人次。
常态化开展的现场宣传教育活动,已成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街头即景”。在处非联办举办的全国“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短视频大赛中,选报2部作品分别荣获全国一等奖、二等奖;与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争做理性投资者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的通知》,与陕西证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献礼二十大,金融服务行”投资者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在陕西二套都市青春频道、FM91.6陕西交通广播、FM101.8陕西都市广播、FM104.9陕西农村广播,分别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十个典型案例微动漫、广播剧公益宣传,组织参加省委政法委、省委平安办举办的第六届平安陕西“三微”比赛,选报作品3部获奖;开展国家宪法日陕西广电数字电视机顶盒防范非法集资及普法公益广告宣传。全年“七进”宣传活动百花齐放,宣传的持续性、针对性、联动性明显提升,取得良好效果。
监测预警为群众撑起“金融风险防护伞”
2022年,我省出台了《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陕西省成为西北第1个、全国第15个出台地方金融法规的省份。同时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要求,我省起草了《陕西省实施细则》(送审稿),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将于3月31日起正式施行。为推进我省地方金融规范发展,强化地方金融监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奠定了坚实基础。
“区域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理论与实践”“非法集资司法解释与大数据分析”“如何防范虚拟币违法犯罪活动”……去年底,在2022年陕西省防范金融风险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题培训课上,通过加强防风险体系建设、多渠道开展宣教行动、加大骨干队伍业务培训力度、建立联动机制深化行业整治和风险排查、充分发挥金融风险大数据监测预警平台功能作用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手段,为全省群众撑起了“金融风险防护伞”。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我省进一步强化了省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平台应用,首批通过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验收确认,形成纵贯国家省市县四级处非工作条线风险预警、协同处置、案件管理、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电子化、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格局,全年通过陕西省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平台向各设区市智能下发风险预警任务185件,以书面形式向各设区市下发10件非法集资风险线索提示函,属地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对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核查,对疑似非法集资线索以及跨省非法集资案件等重大案件进行研判分析并持续跟进。
为尽快化解存量案件,我省印发了《陕西省持续推进非法集资存量案件处置工作方案》《关于提供2022年非法集资存量案件处置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积极推动司法机关利用法治化手段加快处置工作进度,尽快实现案结事了,同时,初步建成“线上填报、一案一表、实时报送、动态管理”的非法集资案件库,全面摸清案件底数,及时更新案件信息。
化解风险强化线索摸排精准依法打击
“要依法打击出重拳,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6类打击重点,强化线索摸排,聚力起底大要案,精准依法打击,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2022年5月12日,陕西省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会议强调,要线索核查提质效,精准交办核查全国专项办交办的举报线索,加强核查反馈,完善核查机制,不放过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对全省地方金融系统打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专项行动举报邮箱、电子邮箱、服务热线,受理涉嫌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行为的举报投诉,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创新拓展短视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渠道,线上线下相结合,针对老年人“点对点”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参加陕西新闻广播《秦风热线》广播访谈节目,介绍地方金融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做法经验;围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防非短视频大赛等重点活动,提高老年人及其家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通过联合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向我省60岁以上老人群体定向发送了一次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公益短信,提示老年群众“非法集资要远离,养老投资需谨慎,健康幸福享晚年”,共发送短信350万条。
专项行动期间,先后完成对西安、咸阳、渭南、铜川、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杨凌等10个市区的督导检查,查看问题台账,了解工作实绩、查找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难点、督促工作进度,强力推动专项行动整体工作取得实效。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我们一直在路上!我省准确把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动执法等机制,将持续深入推进非法集资存量案件处置,积极推动司法部门利用法治化手段加快处置工作进度,尽快实现案结事了。继续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地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实现宣传教育广覆盖,培育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社会整体意识。严防经济金融风险向社会稳定、政治安全领域传导,切实保护好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记者张艳芳
编辑: 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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