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贴面膜后难撕下 讨要说法获赔18元
黄女士提供的当时面膜撕不下来下巴红肿的照片(图片来自三秦都市报)
古 汉台 网1月12日讯 (记者张毅伟)虽然商家给黄女士退赔了18元的面膜钱,但是她心头的疑云还是无法打消。她坚持要看看露兰姬娜牌面膜的合格证,但南大街三福时尚店一直拿不出来。
面膜贴脸撕不下来
昨 天,记者在西安地铁安远门站出口,见到了20多岁的黄女士。她说,1月7日下午,她在南大街三福时尚店二楼花了18元,买了一包内装十袋的露兰姬娜牌美白 祛痘面膜,晚上回去涂抹到脸上,按照说明书等了20分钟,去揭面膜时,怎么也撕不下来,脸被黏得紧的差一点把眉毛黏下来,她又用清水洗脸,洗了七八次还是 洗不净,她又用毛巾擦拭。
随后照镜子发现,在撕掉面膜的地方,脸上出现了红肿,还起了许多红疹。黄女士给记者看了当时面膜撕不下来、下巴上出现红肿的照片。
1月8日,她去找三福时尚店投诉,售货员说这种面膜他们已经卖了一年多了,还没人来投诉退货,可能是黄女士皮肤过敏。黄女士说她用过好多面膜,还从来没出现 过面膜黏到脸上撕不下来,以及面部局部红肿的现象。黄女士对售货员和当时店里的负责人说:“那你能不能给我看看露兰姬娜牌面膜的合格证等检验报告材料?” 售货员说他们是终端销售店,相关合格检验资质材料放在上级公司,后店家给黄女士退还了18元的面膜钱。
黄女士留下电话号码,让店方找到合格证等检验资质材料后让她看一看,可是三天过去了,始终没等来店家的电话。
药监局:必须提供资质报告
昨天,记者来到南大街三福时尚店二楼销售面膜专区,售货员说她这里没有合格证之类的材料。店内办公室一位姓吴的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说这种面膜已经上架卖了一年多了,产品一直没问题,所以不提供合格证。
记者采访了南大街三福时尚店化妆品监管单位——碑林区食品药监局,负责化妆品监管的工作人员说,销售化妆品的经营单位必须坚持索证索票制度经营,必须能及时向消费者出示产品的检验合格资质报告等,南大街三福时尚店不能出示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