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建立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监管制度

25.12.2014  17:59

近期,韩城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的意见》,全面强化了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为深化韩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一是明确监管内容和目标。按照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事项和转移行政审批事项,分别就事中事后监管、承接方案制定和执行以及社会组织承接管理三个方面加强监管,注重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把该管的事情管好,不该管的事情放开搞活。

二是细化各审批部门的职责和实施措施。各审批部门对取消和下放事项负主体责任,以目录化管理为手段,及时调整目录内事项;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强化事中检查、事后稽查处罚力度;实行标准化管理,一方面,用标准化管理代替取消事项管理,另一方面,指导承接部门建立起标准化管理机制。

三是明晰各监管部门职责和措施。强化了市政府法制办、监察局等6个部门的管理职责,建立了事后评估和专项报告、审批事项运行的回查、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价格监测机制、财务管理六大方面监管制度。

                      (韩城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