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韩城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效果好

01.02.2016  10:32

        去年年初,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安排部署了“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韩城市法院及早安排、精准发力,以活动促规范、以查纠消隐患、以机制保长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256件,审、执结3129件,较上年度收、结案数量分别递增51%、90%;优良案件达到91%,无不合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6.1%,一跃而位居渭南各县市法院前列,审判质效各项指标同样位居前茅。

        一是以开展八项活动为载体,把司法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通过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清理活动,庭审、文书、案件质量“三评查”活动、隐性超审限案件清理工作、“百案执行工程”等专项活动,把司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予以分解,落实到一步步行动中,做到扎扎实实、不走过场。由院党组成员包联、督办的百件重点民生执行案件(“百案执行工程”)全部结案后,执结标的达到1900万元,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查封、扣押、搜查措施200余次,冻结、划拨执行款项共计300余万元,查封房产20余套;采取拘留、罚款措施13人次,向社会公布被执行人信息近40人,有1人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二是对照规范查问题,逐个解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经过两个多月的深入查纠,共查摆出涉及审判、执行、办案纪律、后勤保障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32个,对这些问题院审管办集中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并在该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专刊上晾晒公布。审管办建立整改台账,制定出整改措施22项,相关部门均已按时按要求整改完毕,做到一项一项逐一落实销号。

        三是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构建司法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韩城市法院紧紧抓住“纠违规、建机制”,坚持边查边纠边建,在已有制度基础上,制定了韩城市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监督问责办法》、《院长、庭长办案实施办法》、《执行款物管理规定(试行)》等9个制度,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靠制度制约权、用权的长效机制。《韩城市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监督问责办法》实施以来,已对38件次超审限案件进行了通报,报送院长和院纪检监察部门19件次,对临近审限案件62件进行了审限提醒,该院超审限案件数已大幅下降。    B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