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遵循“四原则”办好食品监管渎职案
25.12.2014 17:29
本文来源: 检察
今年以来,韩城市人民检察院遵循“四项原则”,严查危害食品安全案件背后的渎职失职犯罪。
统一证据标准原则。收集、审查、认定食品监管渎职犯罪的证据时,要与人民法院认定的“前案”——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的证据标准相统一。
严格区分责任原则。办理食品监管渎职犯罪案件,按照规定明确监管部门,区分监管职责,依法追求责任。
突出查办重点原则。围绕食品生产、加工、储运、分销、零售等环节,重点查办监管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持续时间长等重大案件。
注重办案效果原则。从严、从重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等刑事犯罪,从严惩处食品监管渎职犯罪,做到法律适用正确、统一、公正。
(作者:韩城市人民检察院 屈晓义 编辑:祝长英)
本文来源: 检察
25.12.2014 17:29
商南:开展学习《准则》、《条例》知识竞赛活动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检察
白河:通过“省AAA级档案室”认证
近日,安康市档案局局长魏顺奇等一行8人,检察
紫阳:“三个强化”夯实工作责任
近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