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庚起诉太阳镜公司索赔55万 法院已受理案件

15.12.2015  14:16

  中新网12月15日电 今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韩庚将某太阳镜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等55万元。目前,北京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起诉中,韩庚称,2015年6月,其发现该太阳镜公司网上旗舰店擅自使用其名字及照片进行商业宣传,并通过技术手段将其拍摄的视频短片中佩戴的太阳镜处理为该品牌产品,并以“韩庚同款”大肆宣传。

  韩庚称对方行为使消费者在其与该公司之间产生关联性联想,具有明显的侵权故意。韩庚要求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公开道歉,同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5万元。目前,北京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