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忠诚守护初心 用真情担当使命——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韩森寨派出所副所长、社区民警汪勇先进事迹

09.07.2019  18:53

  用忠诚守护初心 用真情担当使命——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韩森寨派出所副所长、社区民警汪勇先进事迹

  汪勇,男,土家族,1971年10月出生,湖南省沅陵县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0年3月入伍,2006年10月转业至西安市公安局,现任新城分局韩森寨派出所副所长、咸东社区民警。

  从军17年,从警12年,汪勇以对党和人民的赤胆忠诚和对公安事业的执着追求,立足基层,扎根社区,用精细化的管理、规范化的执法和亲情化的服务,为辖区群众排忧解难,用真情和汗水建立了深厚的警民鱼水情,赢得了群众的拥护和爱戴。其管辖的咸东社区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社区”,他个人先后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全国第五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特别奖、“全国公安二级英模”“三秦楷模”等荣誉称号,2015年6月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2016年7月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7年10月当选党的十九大代表光荣地参加了党的第十九次代表大会。四次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

  家庭熏陶,军旅锤炼

  满怀对党的恩情,入伍就递交入党申请

  汪勇出生于湖南省沅陵县清浪乡麻栗坡村一个贫困家庭,从小被盲人乡亲照看,吃着“百家饭”长大,乡亲们的真情相助,在他幼小的心灵中播种了感恩的种子。

  汪勇的祖父解放初期是当地农会副主席,他一生的感受是“只有共产党才是真正为百姓办事的党,跟共产党走没错!”汪勇的父亲18岁当选县人大代表,担任大队党支部书记,一生不图回报为乡亲们服务。祖辈、父辈的一言一行,激励着汪勇要做像父亲那样的人,听党话,跟党走,永远对党和人民满怀忠诚。

  1990年3月,汪勇光荣入伍。临行前,父亲卖掉了家里唯一的一头耕牛,让母亲把卖牛的500元钱缝进汪勇的背心,叮嘱他说:“伢子啊,出去好好干,干不出个名堂就不要回来!” 汪勇到部队的第一件事,就是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在被批准入党的那天,汪勇在日记中写道,“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事”。17年的军旅生活,汪勇喂过猪,做过饭,当过通信员、炊事员,部队优良的传统和过硬的作风浸染锤炼着他,特别是在邱少云生前所在的部队时,每次点名,第一个点的就是“邱少云”,他和战友们都会齐声答“”。从那时起,“纪律重于生命”的军魂,忠诚履行职责的信念,就始终引领着汪勇勇往直前,肯吃苦、能奉献的他在不同岗位上屡创佳绩,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从一名普通士兵,一步步走到营职干部岗位。

  勤学善思,夯实基础

  记录60万字笔记感悟,记录了他孜孜探索的不懈追求

  多年的社区警务工作中,汪勇紧扣岗位职责,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防范等突出问题为突破,潜心研读相关法律法规,归纳总结工作实践,撰写了40余本60余万字的工作笔记和人生感悟,发表了20余篇理论研讨文章,探索出了“万千百”、“六必到”、“四个一”、“三个一把”、“一会三队”等一套汪勇工作法;坚持专群结合,前移警务职能,建成了家门口派出所,不断拓展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社会化治理的新路子。

  汪勇初到社区时,辖区案件高发,治安环境混乱,老百姓意见很大。汪勇决心改变这种状况,从认人、知情开始,真诚地对待辖区每一个难入的门、难见的人,并为自己量身定做了“万千百计划”,即走万里路、进千家门、解百家难。九年来,他先后走访居民群众2400余户7800余人,建立了详细规范的14类台账,掌握了社区警务工作的第一手资料,也练就了对辖区社情民意“一口清”的硬功夫。

  2013年12月8日,新城区发生了一起抢劫学生手机的案子。当时,办案人员掌握的唯一线索是嫌疑人被称作“小涛”,与被害人年龄相仿,案件因此陷入侦破困境。当民警摸排到汪勇社区时,一提“小涛”,汪勇马上说:“小涛”家刚搬到咸东社区红旗电机厂北院单身宿舍楼二单元三楼十来天,对“小涛”以前所做的事,甚至连他父母的一些情况都了如指掌。根据汪勇提供的详实信息,专案民警很快将犯罪嫌疑人“小涛”缉拿归案。战友们被汪勇如数家珍的“一口清”的硬功夫钦佩不已。

  为了有效提升群众安全防范和知法守法意识,汪勇在辖区内积极开展每周通报一次警情、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宣传、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制教育、每半年进行一次治安形势的“四个一”安全防范宣传。从组建队伍、密织防控网入手,建立了治安防范联席会、治安巡逻队、专职安防队、信息反馈队的安全防范“一会三队”,形成了一支“千里眼”、“顺风耳”队伍。同时,积极协调辖区单位加强物防、技防建设。在他的努力下,辖区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发案率直线下降,咸东社区被评为全国治安综合治理平安社区。

  勇于担当,依法履职

  本是事故第一责任人,倒查责任却受到表彰

  汪勇常说:“我就是穿着警服的老百姓,我在执法中为民,在为民中执法”。他把依法治国的战略要求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总结出“规范执法、严格公正、平等对待、温情帮教”的“十六字”执法口诀,始终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依法进行辖区消防监督和火灾预防工作,是社区民警的一项重要职责。2010年4月,汪勇辖区一家汽车维修部,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公安部有关部门连夜赶到西安调查原因,追究责任。几经核实,调查组发现汪勇管理台账齐全,和辖区单位、商户家家都签有安全责任书,月月都有检查记录,人人都有安全警示谈话备忘。最终,其他责任人都受到了处罚,原本被列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汪勇,却成了大家学习的榜样。

  公正执法,不徇私情,汪勇始终将其作为自己从警的底线,从未逾越。2010年3月的一天晚上,两名男子醉酒闹事,汪勇和同事赶到现场进行制止,两名男子非但没有收敛,反而更加嚣张,其中一名大块头年轻男子甚至挥拳砸了汪勇的脸。汪勇毫不畏惧,与其展开搏斗,最终和同事一起将其制服。有人为这事说情,还拿了两万元钱让汪勇放人,但他为了对得起身上穿的这身警服,始终不为所动。

  汪勇对犯罪分子嫉恶如仇,对帮教对象温情感化。在重点人员管控帮教中,汪勇不放弃,不歧视,始终坚持思想上拉一把、生活上帮一把、工作上扶一把的“三个一把”的帮教措施。因为在汪勇看来,“惩处不是执法的最终目的,让人心生感念,重谋新生,才是一名警察真正的崇高使命!

  满怀深情,心系百姓

  一年穿破八双鞋,永远走在为民服务的路上

  汪勇的床下曾放着八双破损严重的鞋子,有记者采访时得知,这些鞋是他一年中风里来雨里去穿破的。汪勇就是这样,这些年来每天都在走,走遍了社区的每个角落。他说:“一万里不是终点,我将永远走在为民服务的路上。

  从军营到警营,从普通一兵到平凡一警,汪勇总是时时刻刻为群众着想,设身处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如一汪清泉浸润着百姓的心田。2008年,在实施“万千百”计划中,汪勇到省建八公司居民老黄家走访,发现老黄患有严重半身不遂,一直未婚,生活困难。从那时起,汪勇就把老黄列为重点帮扶对象,经常上门给他送饭、倒垃圾,给老黄买燃气灶、电视机,陪他聊天,甚至帮他洗脚,剪指甲。老黄感动地流着泪说:“我孤苦伶仃,却遇到了你这么个好兄弟,真是我的福气!

  群众有难事,第一个想到的是汪勇,而群众遭遇危难时,汪勇总是挺身而出,冲在最前方。2012年6月的一个傍晚,与咸东社区综合市场一墙之隔的一家工厂活动板房忽然失火。接到群众电话,汪勇骑着自行车一路狂奔赶到现场,他冲进车间,不顾个人安危抢出了6个燃气瓶,又快速爬上屋顶,在浓烟中奋力灭火。火扑灭后,汪勇的衣服烧焦了,膝盖磨烂了,头上、脸上、鼻子上沾满了黑絮,厂子价值100多万的车床却完好无损。

  近年来,汪勇先后帮扶特困学生、孤寡老人和失足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150余人,解决群众各种困难600余件,点滴小事都做到了老百姓的心坎上。

  甘守清贫,坦荡无私

  三代租住35平米陋室,诠释一个大都市警察的清廉人生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汪勇和母亲、妻儿一家三代人,长期租住在一间35平方米的房内,家具都是从旧货市场淘来的。母亲为了减轻家里经济负担,当了八年的保洁员,妻子至今还在打零工。汪勇年逾70的父亲患有尿毒症。2009年,汪勇把父亲接到西安治疗。当老人得知医疗费几天就花两三万时,说什么也不治了,坚决出院回了湖南老家。对此,汪勇一直满怀愧疚。

  汪勇做人坦荡无私,做事也是公私分明。看到他家实在困难,妻子的姨父平日里对汪勇家照顾帮衬很多。汪勇当了副所长后,姨父想在汪勇的辖区找个门面做生意,请求汪勇帮忙关照,却被他回绝了。姨父觉得这个外甥女婿不通人情,很生气。事后,汪勇买了水果亲自登门“道歉”:“姨父,这个忙不能帮,帮了,我就没办法在社区开展工作,希望您能理解。”在汪勇的真诚劝说下,姨父最终打消了念头。

  虽然生活清苦,汪勇对需要帮助的人却总是慷慨解囊。社区组织群众为四川雅安地震灾区捐款,汪勇没有犹豫就捐了一百元。2014年,分局一位战友的女儿患了白血病,他拿出组织奖励,先后捐了5400元钱。

  汪勇,一位极为普通的社区民警,忠于职守,甘于平凡,坚于执着,乐于奉献,用行动诠释了自己对公安事业的热爱,用良知坚守了人民警察应有的职业道德,体现了一名优秀人民警察和共产党人牢记宗旨、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坦荡无私的职业品质和高尚情怀。

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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