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环保局四项举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近日,渭南市环保局召开了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学习了省环保厅纪检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就如何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进行了学习讨论。
市环保局纪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从四个方面全力推进“监督责任”有效落实。一是要求各级纪检部门要锐意创新、强化措施,改进方式方法,增强工作实效,自觉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抓常抓细、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实现问责常态化。二是狠抓作风建设,保障“监督责任”的全面落实。把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狠抓作风突出问题,着重把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大力开展专项检查和政风行风建设。健全和完善反腐败工作机制,制定《环保系统廉政行为规范》,建立《行政行为备案监察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形成组织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建立县市区局长述职述廉和科长约谈制度,每年开展两次述职述廉活动,开展一次提醒约谈,及时掌握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对职责范围内作风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四是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坚守责任担当,以更高的标准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确保监督责任抓的更紧、落的更实。纪检干部要牢固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防止出现“灯下黑”问题,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