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安再推20项便民利民新举措
●5项提高服务水平新举措
●5项创新服务手段新举措
●5项提高工作效率新举措
●5项打造民生警务新举措
昨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向公众公告,再推出便民利民4类20项工作新举措,涉及户籍、交通、出入境、消防、网络安全等多个方面。
据了解,西安作为公安部确定的全国8个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综合试点省市之一,改革试点任务繁重。自2013年以来,西安市公安局分批次、分步骤地不断推出便民利民相关举措,结合昨日公布的《简政放权服务民生4类20项工作举措》等具体措施,截至目前,已先后推出各项便民利民工作举措共计8类108项。这些工作举措重点覆盖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突出了改进工作作风、简政放权、提升效能、服务监督等几个特点,着力弘扬清风正气,解决“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公安机关亲民为民的服务意识。
新举措的内容有,进一步创新户籍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实行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市内跨区办理。本市常住居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可就近选择各区县公安(分)局户政大厅,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实身份信息,实现市内跨区办理;本市常住居民办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需到户籍地派出所,可就近选择“家门口派出所”;实行市内户口迁移手续“一站式”办理。凡符合市内户口迁移条件的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即可直接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进一步缩短《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办理周期。《居民身份证》办理由40天缩短至30天;将《居住证》制证权限下放到各区、县公安(分)局,《居住证》办理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临时身份证》实现当日申办、当日领取;下放部分企业人才引进落户审批权。中央、省属、市属企业非调动引进的高级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申请迁入落户的,由原先的市局集中审批,改为由各区、县公安(分)局受理审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改进新生儿户口登记流程。将原定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到派出所申请报户口的时间规定延长至1年内;取消新生儿“未随父或随母落户证明”。
同时,西安市公安局进一步改进交通管理、创新服务手段。全面推行驾驶人网上自主预约考试。自2015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科目一、科目二网上自主预约考试。考试人本人登陆陕西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sn.122.gov.cn,首次登陆须到市车管所窗口面签注册)输入相关信息即可自主预约考试时间和选择考试地点;开通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微平台”。年底前建成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微平台”并试运行,当事人可通过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方式,上传事故基本信息、现场图片,交警部门实时收悉并确认后,当事人即可离开事故现场,到快速理赔点办理保险理赔。此外,建立交通管理信息短信提醒机制;开通车驾管大宗业务办理“绿色通道”;下放驾驶证审验等交通行政许可和管理权限;推动特种行业行政许可权限下放;规范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行政许可办理程序;简化互联网相关行业安全审核程序;优化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审批验收程序;简化下放部分消防行政许可流程和权限等。
昨日的公告中,西安市公安局还出台了《西安市公安局2015年行政许可登记备案清单办事指南》。针对清单中列出的94项行政管理事项,逐项明确办理部门、办公地点、办理流程、所需证明材料和监督咨询电话等,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xa_police.gov.cn)公布,为群众办事提供精确引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其次,在公安窗口单位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全面清理办理公安业务需到社区盖章证明的事项;提高出入境管理服务质量;开展防范宣传下社区活动,提高群众防范意识等。(记者:高利 肖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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